各部门、全体研究生: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3〕82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分类
1.新生学业奖学金:2026级硕士,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评定,学院组织研究生新生核对确认后,填报拟获奖名单及奖励发放汇总表。
2.综合学业奖学金: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组织评审。
二、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初步评审、申诉答复等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实施细则经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工部备案。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9月16日—9月21日)
研究生本人(新生除外)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邮箱wzuhqxy@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二)学院初评(9月22日—9月23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名额(附件3)组织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按等级和学号顺序排序)。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供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
(三)学院公示(9月23日—9月27日)
拟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研究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材料报送(9月28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及奖励发放汇总表》(附件4),并按照《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材料目录》(附件6)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报送校研工部,纸质版送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电子版发送至ygb@wzu.edu.cn,邮件主题标明“华侨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如有学生因休退学、处分、考试不及格等原因未获得奖学金,在附件4(sheet2)“未奖励名单”中填报。
(五)学校评审
校研工部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发放奖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评审程序,切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严格做好申请者的资格审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三)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评奖通知、评审结果等均在学院网站发布,确保广大研究生和导师知情。
(四)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的,可按文件规定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1671,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1112B。
学校研工部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8063(778063)。
温州大学华侨学院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