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202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温大行政〔2024〕159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温州大学202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大学华侨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5年)》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预评)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7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及名额
(一)评选类型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类。
(二)评选名额
学院具体推荐名额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三、评选基本条件
按照《温州大学华侨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5年)》执行,主要条件为: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项(含)以上。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2B以上期刊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2A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撰写的智库专报被省部级及以上采纳。
4.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各类学术及实践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破格条件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运动会等赛事中获得相应等级奖项(具体奖项等级及排名要求见学院评选办法第三条)者,可破格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学院指标。破格人选须随申请提交获奖证书及排序证明材料。
五、不予参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27日—10月30日)
符合条件(含破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附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证明、智库专报采纳证明等支撑材料,于10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wzuhqxy@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2027届优秀毕业生申请”。
(二)学院初评(10月31日—11月6日)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含导师代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院评选细则组织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三)学院公示(11月7日—11月13日)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研究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
(四)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学校要求整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
七、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坚持“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三)此次预评产生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为预评名单,最终实际名单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1671,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1112B。
温州大学华侨学院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