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华侨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温州大学华侨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23级、2024级、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定向培养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二、获奖名额分配
华侨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与学校联评。
三、评选细则
参照《温州大学华侨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执行。
四、日程安排
9月29日16:00前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填报申请表(一式两份,导师签字)、成绩单(学院盖章)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至班长处(逾期不予受理);
9月30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
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相关文件和申请表格见附件。
温州大学华侨学院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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