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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9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温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巩固党史主题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六项纪律。要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持续释放纠治“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不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节日病”,更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清廉过节。

三、绷紧防控之弦,强化防控举措。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教育部门有关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师生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平安。各级党组织要带头落实防控举措,精准掌握师生动态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原则上不举办集体性活动,取消单位内部团拜、集体慰问、联欢等活动。全体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跨市域外出,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学校各级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坚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借操办婚宴敛财等易发多发问题。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严查快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温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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